关于做好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15〕4号),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提交及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时限要求》(见附件1)和《2015年医考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见附件2)报送考生报名材料。
二、我省继续使用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并开展考生网上自助缴纳考试费工作,请各地做好相关准备,并及时通知考生。
(一)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凭《报名成功通知单》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手写签名由报名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前登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jy.gdwsrc.net),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并在该系统上传所需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单个扫描件大小应为50kb-120kb),打印《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并手写签名。现场审核期间内,考生应按规定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医.学.全,在.线搜.集
(二)考生缴纳考试费实行网上自助缴费模式,考试费缴纳在考生报名资格通过考区审核后进行,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网页提供统一缴费链接,我局不再另行向考生开单收费。
三、考生学历信息验证及报名备案等有关事宜,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等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64号)执行。
附件:1.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时限要求
2.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
3.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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