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科室:
为做好我院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及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通知和相应附件电子版在院网最新动态栏下载):
一、报名资格
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见附件1、2),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院只负责组织本院人员(本院军人、文职人员和聘用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其他单位人员应到实力所在单位报名。按照《规定》201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可参加报名考试(包括地方应届研究生),其它年级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当年才能报考,在职研究生到实力所在单位报名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1、全国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
请考生自行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网址为:/yishi/baoming/。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样表见附件5)。
2、报名资格初审(2015年3月17-20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00)
请考生携带通知中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和考试报名费到医教部医疗科310房间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表》 待初审通过后由医疗科统一盖章。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尽早到医疗科进行初审,以便发现问题后及时更正网上报名信息。
3、报名资料审查及上报
医院将相关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临床管理处进行资格终审,审查无误后盖章并上报陕西省卫生厅。
三、报名须知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的临床博士、硕士和七年制及以上的长学制毕业生,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并由临床试用单位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4)上盖章生效后,方可在毕业当年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上述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允许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可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3、医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www.med126.com/wsj/;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yishi/baoming/。
4、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自行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规格要求:小2寸彩色数码照片(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军人照片统一红底,地方人员统一白底),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存储格式为jpg,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最终文件量不超过40k。
5、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
(1)应届考生(指毕业后试用期满一年的本科、大专毕业生,下同):
①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后打印出的电子表格);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附属医院、干休所审核完原件后,将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学校,原件退还本人);
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表原件(见附件4,试用期时间必须为一年,试用期结束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015年7月30日)
④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学员证)及复印件(各附属医院、干休所审核完原件后,将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学校,原件退还本人);
⑤小二寸照片两张(与上传照片同一底版,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和姓名,切勿用签字笔或钢笔书写)。
⑥2015年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需由研究生管理大队开具相关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信息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7),并加盖公章。训练部临床管理处和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共同核实信息。
(2)助理医师报执业医师的,除提交①②③④⑤外,还应提交:
①《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②助理医师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
(3)2005年(含)自考毕业学历报名时,需附学籍档案复印件。
6、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2015年7月1日-7月15日。
(2)综合笔试考试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军事医学考试
因总后卫生部文件尚未下发,故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军事医学考试为军人考生考试科目,非军队考生不需参加。
7、收费标准:
因陕西省卫生计生委调整收费标准的通知滞后,收费标准先按去年的标准执行,执业医师为360元,执业助理医师为270元,多退少补。
五、有关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将2015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精神通知到所属人员,指导所属人员做好考试的报名、审核工作,督促考生关注考试内容变化,提前做好复习准备。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考生指导手册》,严格按照“报名表填写说明”填写报名表。考生填报“单位隶属”、“本人身份”栏时,要根据自己所在的大单位正确选择和填写,“工作单位”一栏填写部队代号(确无代号的填写部队番号),无须填写具体地址和邮政编码。聘用、试用人员填报“本人身份”栏时,应选择“军队及武警部队聘用人员”或“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聘用人员”其中一项。聘用、试用人员考试合格的,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医师资格证书》。凡是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军队或地方卫生部门接收不到合格成绩,影响个人医师资格认定的,后果自负。
3、现役军人在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基础上,还应参加军事医学科目考试,所得分数以附加题额外加分方式,计入本人医学综合笔试总成绩。各科室应教育和引导考生加强对相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重视军事医学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力争取得好成绩。
4、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人员安排,杜绝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对作弊者,除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外,军人、文职人员暂停行医资格二年,聘用人员直接解聘,学员参照《第四军医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给予开除或记过处分。
联系人:医疗科 王西萍 电话:775073
医教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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