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全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国家卫计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精神,现将2015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等有关规定为依据。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期间,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认真阅读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报名表填写说明》、《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及《卫生部关于修订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在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后,按网站提示要求如实填录个人信息。填录完成后,按要求提交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报考乡镇执业助理的考生应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其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程序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进行。
三、资格审核时间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至4月10日。其中初审时间为3月23日至31日,复审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0日。初审工作:各县考生由各县卫生局负责;西峰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及西峰城区各类民营医疗机构、校医室、卫生所考生报名工作;委属医疗卫生单位考生由各单位负责。复审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NextPage]
四、报名提交资料
凡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应当向初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6、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7、提交小二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制证,不得更换),提交照片与报名系统现场采集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现场拍照,由各县区、各单位统一采集考生照片。数码照片要求: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数码照片。照片尺寸: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
五、考试收费
医学综合笔试费:执业医师每人次16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次130元。
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西医类(含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等专业)每人次110元;中医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每人次100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加收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费每人次20元。
六、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七、有关要求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各县区、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确定专门工作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理,在资格审核中,要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并落实管理责任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
2、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通知工作,争取让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够参加报名考试。要尽可能地提供报名场所和相应设施设备,方便考生报名,同时要做好报名指导工作,帮助考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市卫生计生委不受理个人报名。
3、其他不明事宜请咨询市考点办公室,咨询电话:0934-8214432(临床、公卫、口腔类),0934-8214764(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
执业医师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