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5年第1号公告及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2015年第17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网址:www.med126.com/wsj/),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杭州市考生填报的考点名称为杭州。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3月27日—4月10日,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设现场确认报名点,考生根据本人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属的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不得跨报名点报名。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报名点通知。
二、报名条件
2015年国家取消乡镇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www.med126.com/wsj/);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yishi/baoming/)。
三、提交材料
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5年3月18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证明格式请在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5.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请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四、考试范围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笔试)考试仍使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类别)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