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网发布的《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与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一致);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新毕业生分两份出证明,一份是至2015年3月;另一份是2015年3月-8月,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考生于笔试前提供),由所在实践医疗机构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者报考执业医师医.学.全,在.线搜.集 ,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2年,中专毕业者报考执业医师,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5年。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期间考核应为合格以上等次。
6.如为转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学校转专业证明(需经过省教委备案)。
7.专科以上考生需提供3月20日以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我省部分未备案的考生可由江苏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证明;其他未备案考生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二、现场审核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
单 位 |
3月23日上午 |
市中医院 |
3月23日下午 |
区珠江医院和市第三医院 |
3月24日 |
乡镇医院 |
3月25日上午-3月26日 |
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由卫生院统一上报) |
3月27日上午 |
个体诊所 |
3月27日下午 |
上报市局 |
报送地点:区卫计委医政科(四楼)。
三、审核要求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安排专人按要求统一上报审核材料(包括材料整洁,统一格式),务必按照国家医学考试网规定的时间结点报送符合要求的材料。
联系人:赵峥,84465603。
宿迁省宿豫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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