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卫生局公告(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
抚州市卫生局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01号)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号),现就我市考点2015年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网址:www.med126.com/wsj/),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网上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
现场审核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
市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考生于2015年3月27日—3月31日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卫生窗口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各县(区)报名考生于2015年3月23日—3月27日到执业所在地县(区)卫生局审核,再由当地卫生局统一送至市医考办进行资格确认。现根据我市实际,各县(区)卫生局统一送交资料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4月1日:宜黄县、崇仁县、乐安县
4月2日:广昌县、黎川县、金溪县
4月3日:南丰县、南城县、东乡县
4月7日:资溪县、临川区
请各县(区)卫生局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报送资料进行现场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且不接受个人报送资料。
现场审核期间不受理网报,未经现场资料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
请广大考生注意报名时间安排,尽早网上报名。
二、报名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www.med126.com/wsj/;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med126.com/wsj/。
三、报考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2002年以前毕业的需彩印;
5.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交2015年3月20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提交“江西省职业教育信息网”查询结果);
6.新版试用期考核证明原件;
7.近期小2寸彩色白底近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8.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医.学.全,在.线搜.集 ,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
1.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五、考试收费
(一)收费形式:采用网上分段缴费方式进行。即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在网上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未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也无法打印准考证等材料。缴费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省、市有关通知,同时做好网上缴费前准备,确认所持银行卡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收费标准: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13〕823号)规定,收取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卫类别每考生210元,口腔类别每考生260元,中医类别每考生212元;医学综合笔试费:执业医师每考生24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考生130元。
六、其他事项
(一)2015年不开设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尽早到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校对确认,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四)未尽事宜请咨询当地考试报名地点。
特此公告。
2015年3月13日
更多执业医师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