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
关于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网络报名与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特别提示:
1、请各位考生在国家医师考试中心报名时牢记自己网报用户名及密码,方便查分及来年报名时使用,否则将无法查分,且本年度考试未通过,第二年将无法再次报名。
2、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所在辖区的规定报名日期前来审核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前来现场审核确认者不予受理。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3、考生报考条件详见: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4、考生网上报名须知详见:国家医学考试网《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有关问题的说明》
5、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单位严格按照统一时间安排,责成专人组织本单位和本辖区考生到现场审核确认,并严把审核关,认真填写《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严禁开具虚假《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对开具虚假证明者,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对考生、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一、网报时间
2015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
二、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1)审核时间:2015年3月27日-4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因到银行交费,16点30以后银行停止收费)
请各位考生注意:合理安排好时间,根据考生所在试用机构的隶属及所在行政区划(各单位审核确认时间安排附后),按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过期不候。
(2)审核地点:衡水市开发区宝云社区卫生服务站二楼(衡水市卫生局北邻)。
(3)咨询电话: 5238369 (审核确认期间除外)
三、审核时考生需提交资料及装订要求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报成功的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详见审核确认时间安排)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请考生将下列材料按顺序装订,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所有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按下列顺序排列,所有原件与复印件统一在左上角装订。
1、毕业证原件【原件由考点交省卫生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复审去除外皮,只留内芯】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之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者,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需满二年;具有中等学校医学专业学历者,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需满五年。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计算截止时间为今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之前即9月11日。
3、《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A4纸打印),通知单上必需由本人在空白处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医学.全.在线整.理.搜集.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med126.com/wsj/)下载)
注: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执业医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必须为鲜章)。
7、试用机构不在衡水的衡水籍考生,除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试用机构公章,同时要由其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合法机构证明,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8、报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9、每个考生均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即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2015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到每个考生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执业医师笔试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
(3)执业助理医师笔试考试:2015年9月 12日
五、收费标准
实践技能考试:280元/人;综合笔试执业医师:160元/人;综合笔试执业助理医师:140元
衡水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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