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并按下列顺利装订,均为A4纸,不得裁剪)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合格证明》一份: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合格证明》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并由及所管辖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军队考生需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点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试用期考核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六、全国执业医师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日-15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实践技能准考证为准。
实践技能准考证领取时间:请考生于6月在市卫生局网站(http: //wsj.urumqi.gov.cn)公告栏查询。
实践技能成绩查询时间:请考生于8月初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告栏公示实践技能成绩及领取综合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届时注意查询。
2、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以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为准)
七、医师资格考试费在领取实践技能准考证时收取,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望各区(县)卫生局和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按照要求进行初审和收集材料,及时有效地做好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的现场确认工作。
乌鲁木齐市卫生局
医师资格考试乌鲁木齐考点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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