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学考试网2015年度宿城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通知
各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3月23日、24日、25日,共三天。
二、报送地点: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四楼区卫生局窗口。
三、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1、考生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与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一致);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报名时应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两份证明,一份时间至2015.03;另一是2015年3-8月,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考生于笔试前提供),由所在实践医疗机构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者报考执业医师,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2年,中专毕业者报考执业医师,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5年。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期间考核应为合格以上等次;
6、如为转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学校转专业证明(经过省教委备案);
7、专科以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时间为3月20日以后;我省部分未备案的考生可由江苏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证明;其他未备案考生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