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报名应提交的材料要点(材料顺序按照卫生局文发文顺序):
1、国家医学考试网网上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可不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籍(学历)证明、有效身份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限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人员)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1份,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限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人员)1份,《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限报考执业助理医师人员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执业医师人员)1份。
4、上年度考试成绩单或综合笔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其他要求:
1、2015年继续开设哈萨克医考试(试点),请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不遗漏此类考生。
2、2015年未开设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请做好解释工作,并安排已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继续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3、上传照片必须是白色背景的证件照,禁止使用手机、摄像头等设备拍摄的不规范照片,不符合要求退回重新上传或不予受理。
4、少数民族考生必须填写父名,间隔符使用“•”,不得用其他不规范的符号代替或者不填、空格,不符合要求退回重新修改或不予受理。
5、工作单位应规范、统一一致填写,简写或填写不完整退回重新修改或不予受理。
6、单位隶属关系应准确选择地市、县级、乡镇、社区(居委会)等,以免造成考试通过自治区相应级别但无法发证状况发生。
7、复印件均使用A4纸,要求清晰、整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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