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卫生局关于
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核的通知
一、时 间
4月1、2日资料审核及统一上传照片;
4月3、4日考生上交所有报名资料及现场签字确认信息。
(每天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地 点
岐山县卫生局医政股(409室) 电话:0917-8214882
三、考生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卫职校提交“三证”,成人、自考生等提交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医.学全在线.网站.整理。若身份证与其它证件姓名不符者,以身份证为准,并提供户籍证明。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加盖执业机构公章。(2015年8月31日为试用期一年期限最迟截止日)。
(4)对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交纳考试费用
执业医师36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70元/人。
五、具体要求
(1)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按照考点报名的有关事项进行现场审核;
(2)要求各医院将现场报名审核资料及费用交由各单位统一上报县卫生局;个体诊所、单位卫生所、村卫生室等其他医疗机构按规定时间考生在县卫生局现场审核资料。
(3)为了及时信息沟通要求所有考生必须留本地联系方式,因故无法联系的考生后果自负。
【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统一采集照片,采集照片时间按照岐山县卫生局通知执行。考生将统一上传的照片自行存留,以备后期考试通过后统一办理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使用】
岐山县卫生局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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