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2016年卫生法规考试大纲
2016年执业医师考试笔试时间预计为2016年9月10日、11日。2016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已公布,为方便考生备考复习,医学全在线网站整理提供2016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实践综合考试大纲|2016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如下,预祝大家顺利通过2016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
2016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医学人文综合)-卫生法规
单元 |
细目 |
要 点 |
一、执业医师法 |
1.概述 |
医师的基本要求及职责 |
2.考试和注册 |
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 |
3.执业规则 |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 |
4.考核和培训 |
医师考核内容 | |
5.法律责任 |
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 |
二、母婴保健法 及其实施办法 |
1.概述 |
母婴保健工作方针 |
2.婚前保健 |
婚前保健的内容 | |
3.孕产期保健 |
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 | |
4.技术鉴定 |
鉴定机构 | |
5.行政管理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许可 | |
6.法律责任 |
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 |
三、传染病防治 法 |
1.概述 |
传染病防治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