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卫生计生委,各医师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6〕36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省医学考试中心制定了《湖北省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表》,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名时间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24时;
(二)考生现场确认为3月31日—4月17日;
(三)考点资格审核时间为4月18日—4月21日;
(四)考区资格审核时间为4月22日—5月6日。
二、报考地点
当地卫生计生委指定的报考地点。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在鄂单位及省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原则在所在地的考点报考。现役军人统一在武汉考点报考。
三、报名程序
(一)个人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med126.com/wsj/,以下简称“国网”)进行网上报名,考区选择“湖北”后提交报考信息,点击“上传相关材料”直接链入湖北考区医师资格个人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省网”),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后,返回国网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完成个人网上报名程序。3月23日公告发布前试报名的考生,需再次登陆国网,调整、核对填报信息,并重新打印《通知单》。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进行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
(二)现场审核。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报考相关证书原件、3月23日以后打印的《通知单》到工作单位所辖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工作人员登陆国网和省网核对考生填报信息,审核所有材料,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在国网上输入现场审核意见,打印《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签字确认,缴费后报名成功。
(三)考点资格审核。考点按要求登陆省网进行图片批量审核,确保数据准确;登陆国网进行资格审核,形成并提交考点审核意见。
(四)考区资格审核。考区根据要求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四、报考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是考生上传的扫描件材料;二类是考点留存的纸质材料;三类是报送至考区的纸质材料。
(一)考生上传的扫描件材料
1、 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 毕业证书,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需上传毕业证及学位证;
3、 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
(1) 以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得报考。全日制专科升本科,以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需保证两个月及以上。
(2)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毕业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提交《学校在校证明》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 以我省中专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中职学历查询证明》或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则上不受理外省中专学历报考。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职学校学历认证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2015〕5号)规定,按照谁举办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从2016年1月1日起,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验印发放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包括医药卫生类专业),其相关学历证明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考生根据此规定提供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2015年12月31日前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依然有效。
(4) 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须提供《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4、 用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二)考点留存的纸质材料(以下材料需原件)
5、 考生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6、 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生提供的《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7、 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8、 与网报系统一致的小二寸照片2张。
(三)报送至考区的纸质材料
9、 考点在国网下载生成《**考点考生一览表》(考点盖章);
10、 考点在省网下载生成《**考点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汇总表》(考点盖章);
11、 《**考点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人员汇总表》(考点盖章);
12、 无法通过网报系统进行审核的材料原件,如以部队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人事档案等。
五、关于考试管理相关工作
(一)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1、进一步规范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标准化建设。考区将根据规划布局,有选择性的对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考核评估,为申报国家级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中医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设置仍按去年安排组织实施,仙桃、潜江、鄂州、天门、随州、荆门、孝感、黄石、咸宁等9个考点的中医类别仍统一集中进行考试,考试工作由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负责组织完成。
3、按国家要求今年拟在我考区武汉、十堰、咸宁考点开展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第三站多媒体机考试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工作
2016年我省继续全面开展公共卫生、口腔类别计算机化试点工作,机考考场仍按去年设置组织实施考试。综合笔试考场调整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考点对照《计算机化考试基地设置标准(试行)》建设机考考场,并于5月15日前将《计算机化考试考场情况表》报给考区。
六、 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考发〔2014〕11号)执行。
(二)考生上传的证书(如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真实性由考生个人负责。各考点对考生原件进行审核,对考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把关。各考点须与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对本考点考生提供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凡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 各单位严禁非本单位人员挂名报考,严禁为非本单位的人员出具《试用期考核证明》。凡挂名报考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四) 2016年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不再进行二次审核,考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参加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请各考点、报名点做好告知工作。在现场审核时发现考生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提醒考生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五) 请各考点严格按照《湖北省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好2016年医考保密安全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湖北省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表
工 作 安 排 |
时间进度 |
考生网上报名 |
公告之日-3月29日 |
考生现场确认 |
3月31日-4月17日 |
考点复审考生报名资格并进行资格筛查 |
4月18日-4月21日 |
考区复审考生报名资格并进行资格筛查 |
4月22日-5月6日 |
考点报送:《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组及考生人数汇总表》 |
5月13日前 |
考点报送:《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设置备案表》 |
5月10日前 |
考点报送:实践技能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 |
6月20日前 |
考点报送:《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官聘任名录》 |
6月20日前 |
考区发放实践技能考试资料 |
7月1日前 |
实践技能考试(临床、中医类别、口腔类别)
实践技能考试(公卫卫生类别) |
7月1日-7月15日
7月4日-5日 |
考点报送:实践技能考试资料销毁记录;
考试资料印刷质量和包装数量情况反馈;
医学综合笔试试卷用量;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违规处理情况统计表;
中医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考点自评报告。 |
7月17日前 |
考点报送:医学综合笔试《医师资格考试值班人员及联系电
话》 |
9月1日前 |
考区发放医学综合笔试试卷 |
9月22日前 |
医学综合笔试 |
9月24日-9月25日 |
考点报送:医学综合笔试答题卡;
考试资料印刷质量和包装数量情况反馈。 |
10月10日前 |
考点报送: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违规处理情况统计表和
考试工作总结 |
10月10日前 |
考点报送:医学综合笔试试卷销毁记录 |
待通知 |
考点缴纳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 |
10月30日前 |
湖北省医学考试中心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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