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医药函字〔2017〕8号
关于报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
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
为协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有关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管理考核配套文件,了解掌握我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情况,切实做好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认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认真组织填写《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要求通知到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含中医门诊部、诊所及基层医疗机构),同时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告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二、《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登记表》和《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信息汇总表》(含电子版)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4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我局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无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的医疗机构附文字说明。
三、2017年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工作,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配套文件下发后再确定。
联系人:中医医疗服务处 邓婧宜
联系电话/传真:024-23391315
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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