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考点实践技能考试考生须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乌鲁木齐考点实践技能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日期和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候考室,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视为弃考。(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电话: 2351070)
2、考生应出示有关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及准考证,在候考室报到。
3、考生须携带工作服、口罩、帽子、听诊器等物品应考,口腔类考生请携带离体牙。
4、考生报到后穿工作服候考。
5、在候考室内应保持安静。一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6、考试进行中,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员的安排和引导,按照本考试基地的考试流程进行考试,不得任意进出考场区域,考试为三站式,三个考站未考完自行离开考场的视为零分。
7、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聚集、聊天,以免影响其他考生考试。
8、考生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9、考生可在7月中旬至8月初自行登陆国家医学考试官网查询实践技能考试是否通过(国家医学考试官网网址http://www.nm ec.org.cn/)。乌鲁木齐考点将于8月初在市卫生计生委官网公告栏公布综合笔试准考证的打印方式,请考生届时查询(市卫生计生委官网网址http://wsj.urumqi.gov.cn/.)
更多执业医师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