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2015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现场报名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局、市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我市今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5年第01号公告,现将我市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材料
1.《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带有完整的注册序列号)。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省级学历需提供学历证书)。
3.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均为二代身份证)。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实习期)考核证明(使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附表。新生还应提供附件3《承诺书》)。
5.教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执业医师资格,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有执业变更记录,且累计时间符合注册期限要求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7.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特别提醒: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应使用A4纸。助理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书、带教老师执业证书等复印件。应明确反映发证时间、注册时间、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并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
三、报名程序
1.在线注册。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按照报名说明和流程填写信息,上传标准照片。只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不在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网上填写的信息无效。
市体检办不接受个人报名,不办理补充报名。
2.现场审计。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市、县(市)区卫生局根据考试的总体要求,确定具体安排。
(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所辖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资格确认工作。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新站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医疗卫生单位(医院除外)考生资格初审。
(2)县(市)区卫生局完成报名资格确认后,按规定时间汇总考生报名信息,报市体检办审核。
市主管医疗机构对本单位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报市体检办确认报名资格。其中,开发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院除外)考生的考试资格,由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审核,报市体检办进行报名资格确认。
体检办公室位置:阜阳路95号郑桐大厦B座2楼(阜阳路桥南100米,阜阳路西)
电话:62653610电子邮件:hfsykb@126.com
四、实践技能考试
1.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日-7月15日。
2.考生在实践技能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修改第十七条的通知》(卫发[2002]37号)规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
(1)根据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安徽考区医师资格报名网上缴费注意事项》将于今年全面实施,考试时间安排紧张。为此,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和有关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考试工作进度完成报名确认、资格审查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医师资格考试顺利开展。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局及相关卫生单位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名资格。如发现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内容有误,应予以核实更正。如果照片模糊,应要求考生重新上传符合标准的照片。应仔细检查注册管理系统提示的警告信息,并
时处理。卫生局审核人应在考生《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字。(三)各有关卫生单位要认真核验考生报名相关材料,开具的试用期合格证明内容必须真实,严防假学历、假证明情况的发生。对出具虚假证明,放任持假学历、假证明报名,影响考试公平、公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5年合肥市医考办受理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二:报名资格审核流程和要求.doc
附件三:2015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