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直考点、一级二级以上职业以及婚姻家庭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职业经理人等3个省统一鉴定职业的考务管理由省中心统一进行。省辖市受省中心委托,负责属地3级、4级、5级职业的鉴定考务管理,其中省辖市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职业由省中心在省直统一安排考场。
(二)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智能化考试工作由省中心统一部署实施。智能化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2011年智能化考试的职业有电子商务师、企业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网络编辑员(二级)、理财规划师等5个职业。拟开展电子商务师鉴定的机构,须向省中心提出申请,经省中心批准后按照有关具体要求开展鉴定考试工作。各省辖市要积极在当地设置全国统一鉴定智能化考点,已设有智能化考点的省辖市,要积极配合省中心做好智能化考点的考试督导工作。
(三)对统一鉴定考点进行集中设置管理,考点要相对固定,并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考培分离。要选择1~2个具备20个标准考场(30人)、设施条件较好并能够满足统一鉴定考试的学校或机构作为固定考点。规模在600人以下的,只能设立一个集中考点。省辖市考点确定后要认真填写《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点承报表》,在上报数据前5天报省中心。
五、加强规范管理,保证统一鉴定质量
(一)继续试行“统考日”制度。各省辖市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
(二)严格统一鉴定考务管理。各报名点要按照《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强化考前培训,确保培训效果。各考点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强化现场督考,杜绝舞弊行为。要创造条件使用全国统一鉴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对考试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实现考试规范管理。
(三)加强统一鉴定考试资料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规定,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违法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在统一鉴定中,一旦发生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应本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果断处置、防止扩散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影响,维护考生的根本利益,确保考试资料安全保密,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五)各考点要制定好各种应急预案。如因考试资料(含试卷、光盘、磁带)、停电、考点设施设备、考生安全等原因而引起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在30分钟时限范围内可以处理解决的且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点负责人要尽快将处理结果上报省中心。若发生严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点负责人要立即将情况上报省中心,并迅速报告市局主管领导协同做好有关问题的处理。
要充分认识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项工作要落实到人,确保统一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省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371)65508327、65907611,考试当日值班电话为(0371)65508327。各省辖市也要设立举报和值班电话,认真调查秉公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
二Ο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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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011年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2011年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点承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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