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院校及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浙职技鉴[201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今年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范围及时间
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秘书(2级)、营销师(2-1级)、职业指导人员。
全省统考职业:秘书、营销师及公关员(5-3级),公共营养师(4-2级)、客户服务管理师(3级)。
考试时间: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具体职业等级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2011年理财规划师的全国统一鉴定采用上机考试,具体办法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二、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条件按《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执行,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具体内容可登录省鉴定中心网站或市鉴定中心网站“统一鉴定”栏目查询。
三、报名要求
(一)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由有关院校或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以下统称报名组织单位)组织报名。参加直接鉴定的个人考生可到市鉴定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需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随交标准免冠近照2寸照1张、1寸照2张、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书、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工种)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组织单位应审查考生资格,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汇总后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名册》,各县(市)区学校及培训机构直接到当地鉴定中心报名,经审查汇总后,统一报市鉴定中心。市属报名组织单位直接报市鉴定中心。报送市鉴定中心的报名材料应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名册》和相同格式的Excel电子文档。5月统考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8日,11月统考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26日。考生信息必须准确、完整,上报后将不做修改。
(三)市鉴定中心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后,报名组织单位上交标准免冠照片(2寸照1张、1寸照1张,排列顺序要求与名册一致,并用蓝、黑圆珠笔标上姓名和顺序号)。其他申报资格证明材料存报名组织单位备查。
四、考务安排
(一)考场设置由市鉴定中心统一安排。
(二)各报名组织单位及个人考生于考前一周到市鉴定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参加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二级以上的,须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对论文进行口头答辩或书面答辩的形式,相关考生须于考前20天提交书面论文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综合评审日期另定。
(四)单科合格成绩可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随年度统一鉴定进行。报名组织单位在补考报名时须填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补考人员花名册》和相同格式的Excel电子文档。个人补考报名时须提供原考试成绩单(浙江省鉴定中心查分网站打印),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涉外秘书理论、技能合格者在一年内不参加英语补考人员可提出申领普通秘书资格证书,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