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11月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申报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79号)和《2011年辽宁省国家和省统考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下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材料
申请参加全国(省)统一考试的人员需根据申报条件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1.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电子版彩色扫描件;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电子版彩色扫描件;
4.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电子版彩色扫描件;
5.职称证书原件及电子版彩色扫描件;
6.学历证明原件及电子版彩色扫描件;
7.学籍证明原件及电子版彩色扫面件;
8.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电子版彩色扫描件;
9.2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个人申报表照片1张,证书1张,照片背面注姓名、职种和级别、身份证号码);
10.培训机构提交:学员花名册、《全国(省)统一鉴定补考人员登记表》、《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申报汇总表》,后两份表需要培训机构提供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份。
二、申报说明
1、申报材料清单中规定的第1项,由个人报名、培训机构各提供电子版一份,个人报名需另提供纸质版一份;2-8项,由考生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原件的电子版彩色扫描件。
2、个人申请表的申请人声明栏目以上内容须由考生本人上机录入,录入字体为仿宋小四,申请人签名需手写;
3、工作年限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4、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院(校)学生处出具并加盖公章;
5、考生报考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彩色扫描件要求扫描内容清晰,单张图片大小小于1M。)以电子版文件夹形式上交,具体形式为:
(1)个人报考: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规则为:职种级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2)机构报考: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规则为:一级文件夹名称为:“报名机构名称”;二级文件夹名称为:“职业名称”;三级文件夹名称为:“职业等级”;四级文件夹名称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按照系统报名顺序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