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关于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滨医考〔2012〕1号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文体卫办公室,高新区和北海新区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工作要求和省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滨州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考生网上报名: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3月15日。参加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www.med126.com/wsj/)进行报名并上传相片,报名填报信息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表填写说明。填报完成后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输入的密码,考生对自己密码的使用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再次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信息查询和修改。
考生须填报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点集中审核、确定报名信息:各考生网上报名后持报名材料到滨州医学院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原滨州师专院内)集中审核、确认报名资格及交纳考试费。我市考生集中审核、确定报名信息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3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每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不休息)。
若考生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报名信息无效。
二、考生集中审核、确认报名信息需提交材料:
考生必须持国家认可的医学学历报名,专业要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一)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所有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专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所有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证明》;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所有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证明》;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所有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长学制(本硕连读)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研究生院证明(证明中要注明所学专业);
4、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六)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滨州考点报名的考生(试用期单位在滨州),请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查询并将页面打印。外省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表或我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内招生证明。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㈦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学校所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书,证明必须付考生本人照片,内容至少涵盖: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并加盖相应钢印和公章。
以上表格及证件复印件均用A4打印纸,所有材料不装订。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名现场办理。
三、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有关事宜
报考对象: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对象所在单位应为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需求,且通过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招募、定向培养等方式不能有效解决的乡镇卫生院。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中具备《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考试过程单独命题,考试合格者发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进行执业注册,并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
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向其执业的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考点报考。先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交复印件,由考点验证原件);
(四)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加盖该乡镇卫生院公章);
(五)——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考点验证原件);
(六)毕业证书原件;
(七)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现役军人考生
根据省考区安排,本年度现役军人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区的考生现场审核资料、考试都到济南考点,具体事项请登陆:济南卫生人才网。
五、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发[2005]112号)文件要求,报名费10元/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务费180元/人(综合笔试考试费另行收取),共计190元。
六、其他工作要求
㈠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及市直管民营医院,要及时通知所辖区域内和单位内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并做好对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的审核与登记工作,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为考生出具虚假证明,违者后果自负。
㈡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考生网上上传相片形式(白色背景),请各考生严格按照上传相片的要求网上自行上传。
㈢考生提交档案材料原件将于发放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期间集中发放,请注意关注滨州市卫生局网站通知,按时领取。
七、考点考务工作公示信息
考务工作公示网站:滨州市卫生局网站(www.sdbzws.net);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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