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公共营养师
资讯
考试动态 政策法规 复习资料
考试大纲 报考指南 更多
各省动态
北京 天津 河北
上海 湖北 江苏
浙江 安徽 更多省份
 医学全在线 > 营养师 > 河北 > 正文
河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程序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7/7 字体:

 (一)复查期限
 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在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绩公布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成绩公布时间以河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hebosta.org.cn)的公布日期为准。
 (二)复查范围
 复查范围限于单科成绩无分、零分或缺考者,其他问题不予复查。
 (三)复查程序
 1、考生本人如对成绩有疑议,可由考生本人填写《河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表,此表可在河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hebosta.org.cn)上下载,也可向省、市鉴定中心索取),报名单位和市鉴定中心填写意见并盖章后提交省鉴定中心。
 2、省鉴定中心在接到考生申请表5个工作日内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向考生作出答复。
 由省鉴定中心阅卷的职业等级,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得出复查结果,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及相应市鉴定中心,如成绩有变动,将在网站上对成绩予以更正。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阅卷的职业等级,省鉴定中心将把《河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申请表》提交部鉴定中心,在得到部鉴定中心答复后,由省鉴定中心答复考生。
省鉴定中心成绩复查电话:0311-8616905    传真:0311-8616673

河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成 绩 复 查 申 请 表

准考证号

 

姓名

 

考试日期及时间

 

考点名称

 

考场编号

 

报考职业及等级

 

联系电话及地址

 

复查科目

 

理由

申请复查

 

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意见

报名单位

 

                       年  月  日

                  (盖章)

意见

市鉴定中心

 

                  年  月  日

                  (盖章)

复查结果

省鉴定中心

 

 

                  年  月  日

                  (盖章)

相关文章
 2012年天津市公共营养师考试大纲
 2012初级营养士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一
 2012公共营养师营养知识:急性肾炎食疗
 2012公共营养师二级辅导:畜禽肉的营养价值
 2012营养师考前知识复习之素食当正餐易患贫
 2012广东省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考试报名条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