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文件
新职鉴字[2012]48号
关于2012年7月国家职业资格自治区
统一鉴定考务安排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考点: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函[2012]105号)要求,2012年7月“统考日”国家职业资格自治区统一鉴定将于7月21日进行。为保证本次统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考务事宜安排如下:
一、鉴定职业及时间
鉴定日期为7月21日,具体职业及时间详见附件1。
二、考点管理
(一)自治区统一鉴定根据报考地区及职业设若干考点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考场一律安排在确定的考点进行。考点设置与分布见附件2。
(二)各考点均应成立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考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考点考务组织实施及协调管理。
三、考场设置与管理
(一)考场设置要求:每个考场为单人单桌标准教室,并按职业、等级分别进行考场编排。
(二)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实行亲戚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朋友和师生等回避制度。
(三)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并认真填写考场相关记录表。
(四)统一鉴定前一天,各考务管理小组应按照考务管理工作要求,召开考务会议并检查落实考点及考场布置情况。
四、现场督导
我中心将派遣质量督导人员对每个考点进行现场督导。见附件2。
五、试卷管理
(一)试卷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题库科负责分发、回收。严防丢失、泄露或损坏,并做好试卷的押运、交接、保管和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及时安全送达各考点。
(二)外地考点的试卷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派的督导员负责押运,各考点应做好核对、验收和保密保管工作。并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考试结束后,各考场监考人员应当场按要求封装试卷(作答试卷、空白试卷)和答题卡,交考务管理领导小组。考务管理小组核实后www.med126.com,统一交督导人员押(带)回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与题库科办理交接手续后由题库科封存。
六、现场值班
各地鉴定中心及考点也需要安排值班人员,并于7月17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和电话报我中心。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人:地力木拉提
联系电话:13609914356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统考现场考务管理,并做好全国统一鉴定的宣传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统一鉴定有序、规范、顺利进行。
附件1: 2012年7月国家职业资格自治区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
附件2: 2012年7月国家职业资格自治区统一鉴定考点设置与分布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