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公共营养师
资讯
考试动态 政策法规 复习资料
考试大纲 报考指南 更多
各省动态
北京 天津 河北
上海 湖北 江苏
浙江 安徽 更多省份
 医学全在线 > 营养师 > 浙江 > 正文
2012年度浙江省公共营养师统一鉴定工作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8/3 字体: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2〕54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省部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规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保证鉴定质量,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部分职业(工种)全省统一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鉴定职业(工种)

    秘书、公关员、营销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公共营养师、客户服务管理师、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焊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驾驶员、锅炉操作工、服装制作工、餐厅服务员、模具设计师(注塑类)(统考等级及时间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考务、统一证书管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各市具体实施本市的考务工作。

三、鉴定方式

    全省统一鉴定内容分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两方面,技师、高级技师需进行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采用闭卷笔答。

    操作技能采用实际操作或闭卷笔答。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均采用百分制,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综合评审采用业绩评审或论文答辩方式(具体方式由省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操作技能、综合评审在理论统考结束后2月内完成。

四、证书核发

    秘书、公关员、营销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公共营养师、客户服务管理师的职业资格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其他职业的技师资格证书由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权限核发;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

2012年公共营养师考试报名入口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文章
 2012年公共营养师考试:秋分养生"平衡'
 营养强化食品:食物强化载体的选择
 公共营养师三级基础营养:薄荷脑的生产方法
 2012公共营养师二级知识点:太空食品
 公共营养师考试辅导:豆腐虽然好吃,过多不利
 2012公共营养师辅导:如何保留食物中的营养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