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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5年公共营养师统一鉴定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11/2 字体:

(三)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1.在职人员(社会人员)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网上报名生成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已获职业资格证书 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若报考职业等级需提交撰写论文或业绩评估报告的考生,报名时要提交打印稿(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

  2.在校学生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已获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有关职业等级论文(业绩评估报告)的撰写要求和格式要求请登录(http://gx.osta.org.cn/)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全国全区统考有关事项通知”栏目进行查询。

  (四)网上缴费

  1.缴费方式
  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收费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函[2014]263号)文件规定,我区统一鉴定职业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3.票据领取
  ⑴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审核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

  (2)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葛村路5号区社保大厦5楼507室(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3)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票据领取与否都不影响考试)。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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