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以下级别的鉴定,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两种考试方式。其中,理论知识测试为客观题,采用题卡作答;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各职业特点,采用技能操作、仿真模拟、情景模拟、平时工作实务等方式进行鉴定。二级及以上级别的鉴定加试综合评审。
(二)秘书、公关员、营销师(3-5级)、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计算机网络管理员(3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3级)全部采用智能化考试方式。
四、有关要求
(一)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审批的职业范围受理报名,严格依照报考条件审查考生资格,如有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现象的,
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该机构培训报名资格。
(二)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开展考前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并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超标准收费。要按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学时,各培训机构于培训前5日将参培学员花名册、教学培训大纲及课时安排、师资配备(理论、实操、综合评审辅导)情况报市鉴定中心审核备案。
(三)根据国家人社部有关规定,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培训教材需使用标准化教材,由市鉴定中心统一征订。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业务咨询联系人:鲁军茂
联系电话:0475-8580636 ,15004752678
附件3、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