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12月份职业资格福建省统一鉴定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平潭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统考报考点: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5〕118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今年12月5日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职业资格全省统考的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时间安排及鉴定方式
(一)鉴定职业(工种)。
2015年12月份全省统考鉴定职业(工种)包括公共营养师、物流师等19个职业(工种),具体鉴定职业(工种)时间安排详见2015年12月福建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附件1)。
(二)鉴定方式。
理论和技能鉴定均采用闭卷方式,单人单桌,对号入座。分纸笔考试和智能化考试两种方式。
笔试考试的职业:理论试卷(除采购员二级、一级,公共营养师二级、理财规划师一级、电子商务师二级以外)采用答题卡。
智能化考试的职业:秘书、涉外秘书、公关员、营销员以及广告设计师五个职业(工种)采用智能化考核方式。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生身份核查工作。
各考点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对考室的考生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三符合”,杜绝替考等舞弊现象。
(二)严肃考场纪律。
各考点应严格按照《考务手册》的要求,加强考场纪律管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各标准考室均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委托各考点指派 ,监考工作中必须佩带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统一印制的监考员胸卡。机考考场的布置均由各考点按省中心要求规范办理。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加强全省统考试卷安全管理。
1、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加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保密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8〕7号)文件精神,加强对试卷传递分发过程的监督管理,做好全省统考试卷安保工作。
2、试卷保管。为确保试卷安全,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派专人负责交接,并将所有试卷收放在设区市中心保管室妥善保存,考试当天才能派送到考点。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将试卷以考室为单位按要求装订封袋,由省中心派出的质量督导员负责带回。
四、做好督导和举报查处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巡视督查工作。派出的质量督导员必须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考场监督检查,统一佩戴部中心颁发的《质量督导员》证卡或省中心统一印制的质量督导员胸卡。一旦发现违纪行为,要按权限及时处理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遇重大事情,即刻上报省中心。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附件2)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确保本次统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派出的质量督导员要对考点的情况进行评估,填写《福建省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并交回省中心。
省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91-87516645。各考点负责人必须到位,保证通讯畅通。考务值班人员:王晟,电话:0591-87516645。命题值班人员:林恺,电话:0591-87531414。总负责:陈捷。
五、各考点应将考场分布、考室等情况,转抄公布室外,供考生查找
六、对违反《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必要时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2015年12月福建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
2.福建省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
3.2015年12月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场安排表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5年11月26日
医学全在线-营养师频道(/yys/Index.shtml)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营养师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考试时间、成绩查询、证书发放等通知。
更多福建营养师考试相关信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