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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3年公共营养师统考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6/10/12 字体:

摘要:广州市2013年公共营养师统考  

穗人社职鉴函〔2013〕47号

  关于做好广州市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本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735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管理、统一证书核发的质量控制原则进行。

  二、组织管理

  本中心负责全国、全省统考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宣传发动、资格审查、报名汇总、试卷分发、成绩上报、市属考场的考务安排等考务管理工作。

  有关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按要求组织考生参加不同职业(工种)的鉴定。

  三、报考方式

  全国统考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营销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关员5个职业(工种)由今年上半年开始实行网上报考模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培训师职业(工种)由今年下半年开始实行网上报考。

  除原有的全省统考理财规划师、客户服务管理师等2个职业(工种)继续实行网上报考模式,其余全国、全省统考职业(工种)将分批陆续实行网上报考。请有关培训单位及考生及时留意相关通知及操作办法。

  四、工作指引

  (一)报考截止时间:

  1.全国统考

  (1)实行纸质报考方式的职业(工种):上半年:3月15日;下半年:8月30日。

  (2)实行网上报考方式的职业(工种):上半年:3月22日;下半年:8月30日。

  2.全省统考

  上半年:5月10日;下半年:10月11日。

  (二)统一鉴定工种及考试时间:详见《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735号)(附件1)。

  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工种)的培训和技能鉴定相关工作依照《关于做好2013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3〕10号)进行。

  统一鉴定集体申报要求:

  1.纸质报考方式

  详情参照《关于做好广州市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穗人社职鉴函〔2012〕15号)的相关要求。

  2.网上报考方式

  (1)报考流程详见:广东省职业资格鉴定网上报名流程

  (2)需提交的材料

  ①个人申报材料:

  ⅰ.打印《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ⅱ.学历证复印件;

  ⅲ.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ⅳ.凭现有职业资格证书报考高一级别的考生,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ⅴ.《工作证明》(附件2)原件,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并加盖人事部专用章或单位公章,所属业务部门公章无效;

  ⅵ.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需提交《在校生学籍证明》(教务处或学校盖章,附件3)原件,以及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ⅶ.补考考生,除需打印《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外,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②报考机构申报材料(需由报考机构加盖公章):

  ⅰ.报考截止时间前

  (ⅰ)考生个人申报材料;

  (ⅱ)考生名册表(新考考生填写附件4,补考考生填写附件5);

  (ⅲ)《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生资料记录表》(附件6);

  ⅱ.确认考生人数后

  (ⅰ)考生名册表。需根据最终报考信息调整,缴费时将该表格交至5楼财务詹小姐处;

  (ⅱ)《集体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7)。

  (四)成绩复核申请

  考生对统考成绩有疑问或个人信息有误的,在本中心对外公布成绩后10个工作日内,由报考单位提交《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集体复核申请表》(附件8)至本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证书办理要求

  1.办证资料要求:只需提交及格人员相片,用信封装好,并在信封正面注明附件9中表格内容。

  2.办证照片要求:

  (1)照片为持证人近期正面直边免冠白底彩色或黑白照(光面相纸);

  (2)照片要求人像清晰,不得使用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以及采用彩色打印机自行打印的照片;

  (3)照片为2寸相片,人像尺寸要求如下:

  半身证件照尺寸:48 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 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

  (4)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正楷字写清楚姓名,须待墨水完全干后方可与其它照片叠放一起。如前一张相片笔墨印到下一张相片上,相片模糊、抹花,均不予受理;

  (5)只需提交合格人员的相片,并须将相片分级别按报考号码升序排列,并用橡皮十字型捆扎,用信封装好。

  附件中包含:

  1.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735号)

  2.工作证明

  3.在校生学籍证明

  4.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生名册表(新考)

  5.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生名册表(补考)

  6.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生报考资料记录表

  7.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集体报名审批表

  8.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集体复核申请表

  9.办证照片袋标签

  点击查看附件:广东广州市2013年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附件.zip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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