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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公共营养师考试鉴定申报、付费截止日期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6/10/13 字体:

据“2015年上海公共营养师考试鉴定公告”可知:2015年上海公共营养师考试鉴定申报、付费截止日期

  一、有关鉴定申报及安排:

  管理类项目考务费用包括“考核费”与“评审费”两部分,各团体或个人完成鉴定申报审核后,凭“缴费清单”先至相关收费窗口缴纳“评审费”,再至市鉴定中心财务收费窗口缴纳“考核费”。

  管理类项目鉴定有关事项时间安排表:

日期

受理鉴定申报日期

收费日期

下载准考证日期

统考日期

5月

3月2日-4月1日

3月24日-4月1日

4月30日-5月8日

5月9、10日

6月

4月1日-4月30日

4月22日-4月30日

5月29日-6月5日

6月6、7日

11月

8月31日-9月29日

9月17日-9月29日

10月30日-11月6日

11月7、8日

12月

9月24日-10月30日

10月22日-10月30日

11月27日-12月4日

12月5、6日

  二、鉴定有关补考申报:

  1、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如成绩不合格,可在网上公布鉴定结果评定日期的两个月后申请补考。补考有效期两年(以考生新申报网上鉴定结果评定日期计),超过补考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项目鉴定。

  2、如考生在补考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等级的新申报鉴定,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项目成绩不再保留。

  3、补考有效期内鉴定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新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4、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三、考生应认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并核对确认,自觉遵守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考试规定和纪律。

  详情请查看:2015年上海公共营养师考试鉴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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