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公共营养师
资讯
考试动态 政策法规 复习资料
考试大纲 报考指南 更多
各省动态
北京 天津 河北
上海 湖北 江苏
浙江 安徽 更多省份
 医学全在线 > 营养师 > 江苏 > 正文
2015年下半年江苏省公共营养师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6/10/13 字体: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人社部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2016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办理和核发。

  为适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工作需要,人社部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进行了改版。日前,人社部就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发布相关通知。

  通知称,人社部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沿用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的基本样式、颜色,将普通版证书和统考版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取消文化程度、发证日期、复核记录等项内容。

  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证书的填写、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其证书在发证机关(印)处套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处由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用印。

  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2016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办理和核发。此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到期结余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自行销毁,并将销毁的职业资格证书号段报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人社部将对现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增加打印管理模块,实现对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发放、打印和统计的全流程管理。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采用分布式管理模式。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须将证书的打印权限放在本地区的地(州、盟、市)级和本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的二级鉴定机构(含)以上。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要配套专门经费建立数据分中心,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的证书管理工作,将具备证书打印权限的鉴定机构纳入系统统一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证书打印机构须将考务管理系统生成的获证人员个人信息导入证书管理系统,通过证书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包含证书印制、逐级发放、打印机构及获证人员个人信息(可含照片)的二维码,打印在证书内页照片右侧。具备条件的机构可通过更换打印设备直接打印电子照片,用电子印章取代发证机关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油印印鉴,照片左下角处不再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专用钢印。

  通知称,职业资格证书因质量问题或填写损坏的,应由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负责回收并统一销毁,将证书流水码录入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系统将在数据库中删除相应流水码并自动补发证书。遗失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补发的,补发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和新证书流水码,原证书流水码须在证书管理系统中删除并在备注栏内注明。

  通知还表示,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人社部将以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每季度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的打印数据为依据,按季度核拨空白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简报、网络等形式,定期公布证书发放情况。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须以地(州、盟、市)和二级鉴定机构的打印数据为依据发放证书。

  2015年公共营养师精品班套餐名师团队精讲章节,解析大纲、总结考点,准确把握考试命脉,高分取证!套餐特色:考试大纲解析, 详解知识章节, 重点高度总结,考点一次把握,协助 代 报考,省去繁琐流程,免费在线模考,检验学习效果,名师在线答疑,及时高效解惑, 课件免费下载,随心自在学习.

  

>>>>2015年公共营养师精品班套餐 取证+就业 双证保过班 临考套餐<<<<

相关文章
 2012年5月公共营养师考试资格证书领取
 浙江省2012上半年国家公共营养师考试查分时
 2012营养师考试辅导:有机化合物的分类
 开封2012下半年公共营养师考试分数查询
 2016上半年新疆公共营养师考试时间5月21日
 2012年辽宁省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