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海宁市人力资源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报名开始
根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18号),经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海宁市汇智职业技能培训 学校开展2014年人力资源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企业培训师、物业管理师、营销师、物流师职业资格鉴定报名、培训等相关工作,重点职业申报条件如下,其他职业请另行咨询.
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0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公共营养师申报条件: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二级营养师通过标准】(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收费标准:
职业名称 | 等 级 | 费用(含:培训、鉴定、教材、考试、评审、证书费) |
公共营养师 | 四级 | 2000元 |
三级 | 3200元 | |
二级 | 4500元 |
考试合格后,享受海宁市政府补贴(1200-2500元);在校学生、医护人员、团体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