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藏昌都职称英语考试合格标准是多少?
2015年西藏昌都有关单位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45分合格;
一、国家通用标准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通知公布的年度通用标准为准,2011年度各语种、类别、级别均为60分。
二、西藏区内通用标准
1、区直(含拉萨是直、西藏民院、西藏驻程度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50分;
2、山南、林芝、昌都、日喀则地直及西藏驻格尔木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45分;
3、阿里、那曲及全区各县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40分。
以上区内通用标准自2011年度起执行,如有变动,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当年发布的通用标准为准。
三、达到西藏区内通用标准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以考生成绩通知单打印日期为准。
以上通用标准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