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考函〔2015〕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3月26日上午09︰00-11︰00
二、考试语种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及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A、B、C三个级别,其中英语每个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和卫生3个专业,其他语种不分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英语等级考试的考生可自选专业。
三、考试等级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A级(县级的考B级);
(二)申报副高(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B级(县级的考C级);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C级。
四、网上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2016年1月20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2.照片上传。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照片上传时要注意: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3.网上填表。我市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表时按属地管理原则正确选择“河池市分考区”报名考试,“河池市分考区”一经选择保存后将不能修改。
(二)网上缴费
1.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后,自行在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进行。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2016年1月20日下午17∶00。
3. 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考试费每人50元。
4.票据领取。我市报考人员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6年1月26日-2016年3月25日的工作日时间,节假日不办理。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票据。票据领取地点: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人才市场三楼)。
(三)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名信息修改
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6年3月21日上午10:00至2016年3月26日上午9:30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六、试题类型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成绩管理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设A、B、C三个级别,六个语种。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通知书。
八、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广西区内考生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职称外语成绩核查系统”对考试成绩进行核查,并将该核查成绩作为职称申报的依据。咨询电话:0771-5841400。
九、考试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我市设分考区,考点考场设在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报名考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应注意: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的纸质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
(二)应试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规定处理。
(四)应试人员要严格按照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未填涂或者填涂有误,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六)应试人员考试违纪违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并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评审资格。
咨询电话:2303565、2303185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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