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05年省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成都市卫生局文件
成卫科教〔2005〕6号
转发《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05年省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卫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川卫办发〔2005〕24号文通知要求,现将2005年省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县卫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结合本地区、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医务人员参加。
举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实施。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名义举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向学员授予I类学分,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05年省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单位,有关高等院校:
经审定,现将我厅审批的155项四川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我省2005年获准的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请予实施。
为加强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发〔2004〕10号)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举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不得任意增删项目内容。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如发现不按规定执行,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二、举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应在办班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举办项目的文件通知、书面总结、文字和(或)声像教材、考试试题、学员名册、日程安排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表等,分别报送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医学项目评审部(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邮编:100710,联系电话:010-65244148)和我厅科教处,接受审查。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三、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的发放,由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在办班结束后凭办班通知、学员签到名册、考试成绩表、办班书面总结到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领取统一制作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发给学习成绩合格的学员。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四、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噩
的名义举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向学员授予I类学分,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四川省200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2、四川省2005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