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卫人字〔2006〕6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为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 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5]24号),加快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www.med126.com
二0 0六 年 三 月 二 十 三 日
附件: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