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10〕15号
各市卫生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资格评审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和受理审核办法等要求,继续按照《省卫生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09〕15号)执行。
二、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特别是对申报人员的毕业学历(学位)、工作业绩、论文及病案资料等材料的真实性应重点把关。有关申报材料要求作如下补充: 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一)学历要求
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军队院校面向社会招生培养取得的毕业学历(学位)或国外、境外(港、澳、台)院校毕业学历(学位)均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查询结果。 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高[ 2006 ] 20号)等文件精神,2008年以来,参加未经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审批、备案公布的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在我省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学习取得的医学及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历,不再作为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学历依据。 医.学,全 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二)论文要求
送审论文必须发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标有“ISSN”和“CN”期刊号)。凡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med126.com/lunwen/gapp/)的“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其结果中出版物名称、刊号、出版地等信息与送审论文的出版物刊载信息一致,该出版物则为具有合法刊号的刊物,如没有查询结果或与出版物刊载信息不一致的,不能作为送审论文(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的除外),不得计入送审论文的篇数。
申报人员须在每篇送审论文之前附期刊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打印“期刊名录查询-详细信息”),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31号令发布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的规定,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使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的不同版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申报送审论文。
(三)援外医疗队员免试要求
受我省派遣参加援外医疗队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工作期间或完成任务回国一年内,可免于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考试。由所在单位提供《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资格免试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审核表》。
(四)晋升副高级资格前完成到城乡基层服务的要求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意见》(苏卫人〔2006〕12号)等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底前,已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规定服务时间的人员,申报时须提供《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未开展服务或正在服务尚未满规定时间的,不予申报。对提供虚假鉴定材料的个人或单位,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申报资格和通报批评等处理。
符合相关条件,可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人员,须提供由认定机构审核并出具的《江苏省城市医生晋升副高资格前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审核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