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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2010/12/13 字体: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卫人发〔2010〕442号 (2010.8.24)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

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省森工总局卫生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厅直各单位:

      根据黑人保发〔2010〕6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地点

9月2日—9日;省四院(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街1号)。

二、评审时间

9月13日。

三、有关问题

(一)有关学历、执业资格、支农工作、论文、《评审表》等相关要求仍按黑人发〔2008〕130号和黑卫人发〔2008〕427号文件执行。

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医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满5年,从事中医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并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满5年,视为具备规定学历,可申报上一级职称。

(二)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2009年度(2008年8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应完成继续教育学分25分,其中一类学分5-10分,二类学分15-20分,并经主管部门年度审验,省卫生厅周期审验合格后方可申报。

(三)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是申报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参加2010年度全省统一组织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的,可向市(地)或省直主管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四)同级改职要求

申请同级改职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在新的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具备拟改任职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同时需考取中级职称后方可申报高级同级改职。

对同级改职人员的评价,应以在新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要依据。

在晋升原职称时已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五)法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今年开始纳入省卫生系列评委会评审。

(六)各地、各部门在职称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制度,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加大对申报材料审查力度;今年申报职称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报人单位主要领导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对弄虚作假或纵容包庇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过去下发的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 评审材料目录表

2.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3. 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4. 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5. 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6.各单位上报评审材料时间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3日印发
 

附件1

评审材料目录表

主管部门公章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现 职 称

拟晋职称

申报学科

行政职务

正常/破格

份数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各种审查表(学历破格、同级改职、绿色通道或其它一式一份)

3、外语、计算机成绩单,免试证件及免试人员审查表

4、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5、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6、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单

7、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8www.med126.com城市支农工作考核手册

9、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

10、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

11、论文及业绩材料

注: 1、此表一律要求贴在材料袋表面;

2、呈报材料一律要求原件;

3、材料目录表必须由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4、材料必须按要求装订成册。

附件2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现 职 称

拟晋职称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免试类别

免试

条件

基层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市(地)

人事局、

省直单位

人事部门

负责人签字

附件3

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文化程度

现职称

授予部门及时间

拟晋职称

现工作单位、岗位

市(地)、省直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附件4

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最高

学历

毕业时间

毕 业 学 校

文化程度

现 任 技 术 职 称

授予时间

现 聘 技 术 职 务

聘任时间

原工作单位及岗位

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拟 评 技 术 职 称

改职理由

基层单位意见

市地

省直

主管

部门

意见

附件5

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一、请将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第一册:各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2001年前评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证书、城市卫生支农工作手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等。

第二册:

1、中级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001年后考试取得);

2、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指后取得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和学分登记册;

4、外语、计算机免试佐证材料(含硕士证);

5、学历破格人员学历证书(中专毕业证);

6、各种审查表(外语、计算机免试、同级改职、学历破格、流行人员、优秀人才等)。

第三册:刊载论文的杂志、各类证书及证明文件等业绩材料。

每册首页应为本册“目录”。

二、如下资料单独放入材料袋中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二份(主表粘贴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单、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二)论著

三、其它要求

可用塑料文件夹或硬纸夹等可行方法装订;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要采用质地优良的档案袋,避免破损、丢失材料;同时,要准确核对材料目录表与材料袋中的材料。

注:未按上述要求装订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附件6

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材料上报单位

92

牡丹江、鸡西、大兴安岭、

黑河、省直(厅直)、森工系统

93

七台河、伊春、绥化、鹤岗、双鸭山、国资委

96

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

佳木斯、

97

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

省农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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