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卫人发〔2010〕442号 (2010.8.24)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
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省森工总局卫生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厅直各单位:
根据黑人保发〔2010〕6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地点
9月2日—9日;省四院(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街1号)。
二、评审时间
9月13日。
三、有关问题
(一)有关学历、执业资格、支农工作、论文、《评审表》等相关要求仍按黑人发〔2008〕130号和黑卫人发〔2008〕427号文件执行。
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医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满5年,从事中医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并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满5年,视为具备规定学历,可申报上一级职称。
(二)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2009年度(2008年8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应完成继续教育学分25分,其中一类学分5-10分,二类学分15-20分,并经主管部门年度审验,省卫生厅周期审验合格后方可申报。
(三)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是申报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参加2010年度全省统一组织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的,可向市(地)或省直主管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四)同级改职要求
申请同级改职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在新的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具备拟改任职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同时需考取中级职称后方可申报高级同级改职。
对同级改职人员的评价,应以在新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要依据。
在晋升原职称时已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五)法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今年开始纳入省卫生系列评委会评审。
(六)各地、各部门在职称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制度,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加大对申报材料审查力度;今年申报职称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报人单位主要领导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对弄虚作假或纵容包庇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过去下发的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 评审材料目录表
2.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3. 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4. 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5. 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6.各单位上报评审材料时间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3日印发
附件1:
评审材料目录表
主管部门公章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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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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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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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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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晋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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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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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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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破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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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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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名 称 |
份数 | ||||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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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审查表(学历破格、同级改职、绿色通道或其它一式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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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语、计算机成绩单,免试证件及免试人员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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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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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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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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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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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www.med126.com城市支农工作考核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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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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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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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论文及业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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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表一律要求贴在材料袋表面;
2、呈报材料一律要求原件;
3、材料目录表必须由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4、材料必须按要求装订成册。
附件2: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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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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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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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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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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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晋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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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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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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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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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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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单位 意见 |
印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市(地) 人事局、 省直单位 人事部门 意 见 |
印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身份证号 |
| |
学 历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文化程度 | |||
|
|
| ||||
现职称 |
|
授予部门及时间 |
|
拟晋职称 |
| |
现工作单位、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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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现 职 以 来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与 成 果 |
| |||||
基 层 单 位 推 荐 报 告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地)、省直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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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 |
最高 学历 |
毕业时间 |
毕 业 学 校 |
专 业 |
文化程度 | ||
|
|
|
| |||
现 任 技 术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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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时间 |
| |||
现 聘 技 术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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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 |||
原工作单位及岗位 |
| |||||
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
| |||||
拟 评 技 术 职 称 |
| |||||
改职理由 |
| |||||
基层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地 省直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一、请将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第一册:各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2001年前评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证书、城市卫生支农工作手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等。
第二册:
1、中级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001年后考试取得);
2、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指后取得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和学分登记册;
4、外语、计算机免试佐证材料(含硕士证);
5、学历破格人员学历证书(中专毕业证);
6、各种审查表(外语、计算机免试、同级改职、学历破格、流行人员、优秀人才等)。
第三册:刊载论文的杂志、各类证书及证明文件等业绩材料。
每册首页应为本册“目录”。
二、如下资料单独放入材料袋中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二份(主表粘贴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单、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二)论著。
三、其它要求
可用塑料文件夹或硬纸夹等可行方法装订;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要采用质地优良的档案袋,避免破损、丢失材料;同时,要准确核对材料目录表与材料袋中的材料。
注:未按上述要求装订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附件6:
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材料上报单位 |
备 注 |
9月2日 |
牡丹江、鸡西、大兴安岭、 黑河、省直(厅直)、森工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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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 |
七台河、伊春、绥化、鹤岗、双鸭山、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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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 |
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 佳木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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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
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 省农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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