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组织实施
江苏省卫生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联系电话:025-83620823。
各市卫生局负责本地区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工作。
六、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2、报名人员于11月17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到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报名资格的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全科医学和另选社区卫生类专业资格相应考核专业的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各市审核报名人员报考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2日,全省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可于2010年12月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相关政策要求
1、报考医、药、护、技、医学工程等专业的人员均应为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在岗人员。
2、报名人员所报考的专业须与执业(注册)资格类别、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专业相一致。申报医学类资格的人员,应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相对应的临床或预防医学专业学历(学位)。申报其他专业的,原则上也应具有与本专业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报考全科医学专业的人员原则上应提供全科医学专业注册证书。
报考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代码039-043)、介入治疗(代码119)应具备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现从事临床医学检验诊断工作,拟由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平转或晋升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选择报考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代码039-043)的相应专业。
3、2001年全国实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以来,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而由地方评审取得中级资格的,或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但由当地确定地区考试合格标准取得中级资格的人员,均须先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与现从事专业相一致的中级资格,方可报名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升格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江苏省主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试行)申报和评审相应专业卫生高级资格,参加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核须报考非社区卫生高级资格的相应专业。 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5、2008年以来,参加未经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审批、备案公布的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在我省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学习取得的医学及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历,不再作为报考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学历依据。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