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卫人考字[2010] 1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委、办、局、总公司,局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2010] 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的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办法和时间www.med126.com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填写《考试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于2010年3月18日-19日(上午8:30—下午4:30),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一级技术资格证书或相应证件、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原件,到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北三环中路37号市血液中心院内3号考评楼)报名。
二、收费
按照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2]16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评审费待通知。
三、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根据2010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卫生专业初、中级考试成绩,通知有关考生参加初、中级资格的评审,具体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208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