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评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人办[2000]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渝财预外[1999]243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渝价[2000]141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为:
1、高级职务评审每人280元;
2、中级职务评审每人120元;
3、初级职务评审每人60元。
二、按规定,所收取的评审费应全额缴入财政专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规定核拨。各受委托组建评委会的行政、事业单位,凭市职改办批准组建评委会的批复,到市物价局申办《收费许可证》,凭收费许可证到市财政局领购《重庆市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收据》。
三、按规定,重钢集团公司、四联集团公司组建的高、中、初级评审委员会收取的评审费,应先全额上交市人事局,再由市人事局划拨返还,其划拨的经费作为评医学全.在线提供审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重庆市人事局
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