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提交论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浙江大学,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坚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厅组织省内有关医学专家,对全国有正式刊号的医学卫生期刊、杂志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对各期刊、杂志的级别进行了相应的认定。今年共认定535种期刊、杂志列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认可的一级、二级医学卫生刊物(具体名录附后)。未列入上述名录的,在全省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暂按三级医学卫生刊物对待。
我厅按新认定的医学卫生刊物的级别标准,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重新制订了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单位按照执行。
一、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要求
(一)评审副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
1、文章前入学大学本科毕业评审副高级卫技职务者,提交已在三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
2、1970年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普通班和1982年以后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评审副高级卫技职务者,提交已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
3、破格评审副高级卫技职务者,提交已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
(二)评审正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
1、文革前入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评审正高级卫技职务者,医学
全在线网站
www.med126.com提交已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
2、大学普通班和1982年以后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评审正商级卫技职务者,提交已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
3、破格评审正高级卫技职务者,提交论文3篇,其中2篇已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另外1篇已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
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交的论文,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本专业第一作者论文,应与评审任职资格的专业相一致;同时论文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其学术水平和质量应达到高级卫技职务任职的要求。
长期在山区、海岛和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技人员,对他们的论文要求,可从实际出发,适当倾斜照顾。评审副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中1篇论文可降低为在三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同时对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及三级医院工作卫技人员,对他们的论文要求也可适当提高。
二、医疗卫生刊物有关问题说明
(一)上述医学卫生刊物级别的认定,只适用于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各地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告厅人事处,以便及时修订。
(二)按有关规定,在高等院校的学报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该院校毕业生或有该校正式就职经历者;因此,如果评审对象上报的代表作发表在高等院校的学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三)在各医学卫生刊物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医
学全
在线网站
www.med126.com在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中不予认可。
以前我厅下发的有关文件,如内容与本文有相抵触的,以本文为准。
二00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