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实施
2010年全市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在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市中区文化东路40号血站院内)负责具体实施。
(一)学分审核办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个人《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与考核周期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证书及其他有效材料报所在区(市)或单位进行初审。经初审后,由区(市)或单位将合格人员的信息录入到《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学分统计表》 (附件1)。
1、符合考核对象第一条的,由各区(市)、各单位汇总后,于9月3日前,将《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学分统计表》、继续医学教育原始资料、个人学分登记册上报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2、符合考核对象第二、三条的,由各区(市)、各单位根据《2010年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2)的时间安排,携带《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学分统计表》www.med126.com、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继续医学教育原始资料、个人学分登记册到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进行学分审核。审核合格者,可获得合格证书。
(二)证书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各区(市)卫生局、各单位请于9月17日前将本单位预定合格证数量报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三)全市考核工作于10月21日前结束。请各单位填写《2010年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10月22日前上报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卫生部印制、省卫生厅验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第二阶段)的医师,可作为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的证明,但其任期内CME必修课程必须考试合格。
(二)根据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卫生支农,在基层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其支农当年按取得规定年度学分25分计算,但其考核周期内的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程必须考核合格。
(三)经单位批准到外单位进修学习(含出国培训)6个月及以上者,经培训单位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但其考核周期内公共必修课程必须考试合格。
(四)参加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360工程”、“1127工程”培训学习并获得合格证书者,视为完成I类学分25学分。
(五)《2010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证书》是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或考试)与聘任的必备材料。
(六)在考核期内未完成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学分分值不够)的卫生技术人员,可登录枣庄卫生人才网(网址www.51wsrc.com.cn)“2010年继续医学教育补考”专栏,选择培训课程,从网上进行学习,并下载试题手工答题后,办理补考手续,对答卷成绩合格者,授予相应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作为学分审核的依据。
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区(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学分审核、认定,并严格证书发放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各区(市)、各单位在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局科教科或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3359799 3359886
电子邮箱:zzwspx@163.com
附件1 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
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学分统计表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 | 工作单位 | 学历 | 现有职称 | 获得现有职称年限 | 拟晋升技术职务类别 | 学分情况 | 总分 | 备注 | |
Ⅰ类学分 | Ⅱ类学分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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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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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www.med126.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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