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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系列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更新:2011/1/27 字体:


    (2)具有卫生类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受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具有卫生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受聘中级职务4年以上。
    (4)具有卫生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受聘中级职务2年以上。
    (三)学术论文水平
    1、正高级
    在任现职期间,具备规定学历的,论文2篇;不具备规定学历的论文3篇。必须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其中一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并承担区(县)卫生局级及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申报的科研课题、科技成果已结题或通过鉴定。
    2、副高级
    在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撰写,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
    (四)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能力
    1、外语(医古文)考试:申报人员的职称外语(医古文)要求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申报人员应取得卫生类B级英语考试或其他语种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2)凡申报中医、中药专业的人员,须参加本市组织的医古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申报中西医结合专业的人员应当参加职称外语或医古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郊区(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累计10年以上,目前仍在该类岗位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已经从本市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流动到郊区(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并在郊区(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可以不参加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外语(医古文)考试。
    2、职称计算机考试: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执行。
    五、单位考核
    申报单位应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客观、公正地撰写考核意见、列出考核等级。工作业绩主要考核以下方面:
    (一)专业理论知识:系统掌握本学科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的发展趋势,并具有较强的解决本专业领域内的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相关专业技能:熟悉社区预防工作基本流程和规范,具有上海市“社区康复”或“公共卫生”或“健康教育”等技能岗位培训证书及相关的技术能力。
    (三)带教方面:具有培养和带教下一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四)业绩考核:申报对象每年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需200工作日以上。其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工作时间不少于104个半天,按时完成单位规定的社区健康教育、社区重点人群保健、社区计划生育指导等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六、申报材料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2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二)《卫生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考核表》1份(市卫生局制);
    (三)主送论文或课题(附“论文宣读表”);
    (四)有关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毕业证书;
    (五)外文、医古文、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证明;
    (六)申报医师类、护师类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供有关执业证书;
    (七)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明;
    (八)本人身份证。
    申报中的学历、资历、论文等材料,截止日期均为评审当年度的6月30日。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七、申报程序
    由申报人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核实。经单位考核、评议,并在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基本结构比例内推荐,推荐前应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各区、县卫生局对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并报评审受理机构。评审受理机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对伪造学历、资历、抄袭论文的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资格证书
    凡经本市“社区卫生高评委”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颁发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证书,仅作为本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依据。
    九、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关于修改〈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沪人[2007]11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局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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