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妇科产科和骨科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桂卫医〔2010〕153号)
各市卫生局,柳钢、平果铝卫生处,区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妇科和产科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31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申报医院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各重点专科的建设。 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我厅将于近期组织相关专家到各申报医院进行评估,按卫生部要求于9月10日前对评估合格的单位上报卫生部。儿科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待卫生部印发标准后进行。
各重点专科评估标准请在广西卫生信息网下载。
联系人:兰香谋 韦钧元
电 话:0771-28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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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 卫办医政发〔2010〕131号
下载附件: 卫办医政发〔2010〕144号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