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药专业主任中药(技)师资格专业实践能力条件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5周以上;
(二)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三)组织和指导本专业及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种技术项目,主持制定本专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制度,并有效的用于规范技术操作及管理;
(四)在主持和开展科研工作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中药制剂、调配、加工炮制技术工作的人员,应主持并开展之项以上中药材、中成药药学研究、药效学研究、收集中药信息资料、指导合理用药、监测中药毒副反应等科研工作;
2.从事中药检验、中药材鉴定工作的人员,应主持并开展2项以上中药材、中成药质量、中药质量标准、检测方法研究,或起草2项部级以上药品标准;
(五)熟练正确指导下一级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培养专门人才或带教研究生1名以上,并进行本专业学术报告或讲座3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