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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一一年度全区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农业职改〔2011〕8号
更新:2011/6/15 字体:

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一一年度全区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桂农业职改〔2011〕8号

 

各市职改办、农业系列职改办,区直各有关厅(局)职改办(人事处),农业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1〕63号)精神,结合我区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实际,现就2011年度全区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

(一)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属广西籍的,经户口、档案所在县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改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二)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桂政发〔1993〕42号文件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了延缓离退休手续者除外)。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重新确认、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等问题,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执行。

二、评审条件和要求

(一)评审条件。符合上述评审范围、对象的人员申报农业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96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农业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8号)执行。

本年度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工作量和工作业绩从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起计算到2011年9月15日。送审论文、科研项目及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

不具备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达到破格条件的,可由本人提出破格晋升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向自治区农业系列职改办提交破格晋升推荐表。

(二)职称外语考试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执行。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按照《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改〔200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4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9〕42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职办〔2009〕93号)执行。

(四)继续教育要求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为促进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申报评审材料中应附有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或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证件或证明,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

三、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本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同步进行,请各市、有关厅(局)和农业厅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推荐材料报送自治区农业系列职改办,逾期不再受理。

(一)8月15日前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准备和申报时间;

(二)9月15日前为各单位收集、审核、公示、审议、呈报材料时间;

(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在10月20日前完成评审。

四、申报评审程序

今年,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全面推行信息化申报评审,实行全程无纸化操作。初级职称的申报评审工作是否推行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工作,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评审数据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职改办的要求上报,自治区职改办将以此为依据发放初级证书。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员通过北京东方智辰公司网站(www.zhichen.com.cn)和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gx.lss.gov.cn)等网站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及电子档案模版)”,按照软件界面内容及提示自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个人相关附件材料要求用原件扫描(或数码相机拍摄),分别存放在“论文著作、学历证书、获奖证书”3个电子档案模板的指定位置,并转换成PDF格式载入申报系统。其中,论文著作按封面、目录(仅需提供作者所在页面)、文章的顺序扫描;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论文著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的,最多提供5篇;论文代表作要求全文是扫描件,其他论文或专著则只需提供封面、目录、文章第一页或内容提要、主要章节的扫描件。

2.所在基层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下载对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申报系统单位版”,接收个人数据;在完成人员信息真实性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审议答辩、程序审核、公示,并将填写专家鉴定意见和推荐意见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申报系统单位版”上报各市、有关厅局人事职改部门。

3.各市、有关厅局人事职改部门下载相应的职称申报信息系统,接收下级数据并审核同意,汇总后上报自治区农业系列职改办。

五、评审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规定:副高级职称评审费380元/人次,中级职称评审费230元/人次,初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次,报送材料时一次付清。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申报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推荐问题

1.凡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职改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其申报材料必须在审议推荐之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本人填写的评审表、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论文著作等,公示期为5-15天。公示期满后,公示单位要在评审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内填写公示时间和结果。www.med126.com公示有异议的要附上有关说明材料。凡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基本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审核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从源头治理,杜绝造假现象。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申报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2.各单位要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成果、业绩、论文、著作等材料进行审议、鉴别,并进行必要的答辩。审议推荐小组对申报者的成果、业绩和业务水平与能力要作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推荐申报,并注明审议推荐小组投票结果。对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在推荐意见中予以说明。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其“论文代表作”由自治区农业系列职改办统一安排专家作出鉴定意见。

(二)关于报送材料要求的说明

为便于审核工作开展,除按规定提交电子文档外,需要同时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申报人员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打印《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1份;个人相关附件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1套。

2.各市、有关厅(局)和农业厅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单位版》打印《2011年申报  系列  级  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和《送审  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各1份(统一用A3纸打印)。

(三)关于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问题。厅属农业职业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系列讲师职称、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讲师职称评审,评审条件、要求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意见的批复》(桂职办〔2010〕30号)和《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意见的批复》(桂职办〔2010〕125号)有关规定,与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同步进行。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系列职改办联系。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号自治区农业厅行政办公楼1号楼512室,邮编:530022。

联系人:邓元芬,电话:0771-2182790;张小琼,电话:0771-2182537(兼传真);卿  军,电话:0771-2182538

电子邮箱:gxnyzgb@163.com

 

 

                                   二○一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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