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桂卫职字〔2011〕17号)
各市职改办、卫生局职改办,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院校、单位)职改办、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1〕63号)精神,结合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
1.凡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申报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在广西境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但属广西籍的,经户口、档案所在县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改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推荐评审的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成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的成果、业绩、论文、著作等有关材料进行审议,在审议前还要进行答辩。审议和答辩情况要做好记录,作为本单位(部门)是否同意推荐的依据之一。各单位(部门)的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 5人以上组成,行政领导不得多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具备成立审议推荐小组条件的基层单位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组建的评议推荐小组负责审议推荐。审议推荐小组的评语可结合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填写在信息化职称管理系统单位版相关栏目中。
(二)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的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其申报材料必须在审议推荐之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个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业务自传、论文、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公示单位要在信息化职称管理系统单位版“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内如实填写公示结果。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送审材料要求
(一)2011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指导下,在北京东方智辰公司网站(www.zhichen.com.Cn)下载并安装《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职称申报个人信息采集工具)》(2011年版),自行填报相关表格并扫描(或数码相机拍摄)录入相关附件材料,由所在单位采用职称信息系统单位版推荐、收集汇总,报送各县、市(或区直各部门)卫生局和县、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将汇总材料用移动硬盘报送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送审材料的审查核实工作,尤其对申报材料中的重要证件进行认真核实。上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格式规范,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规范、不合要求的及逾期上报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三)个人申报材料有关注意事项。
1.下载安装《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个人采集工具)》(2011年版) 软件。
2.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个人采集工具)》中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3.职称评定系统电子档案模块制作:扫描图片以清晰为准,尽量控制文件的大小;扫描图片在WORD文档或WPS office个人版WPS文字粘贴分别编辑为学历证书、论文、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等3个电子档案模块。电子档案模块编辑完成后,将电子档案转为PDF文件,再将PDF文件载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个人采集工具)》电子档案中。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4.需持执业注册证上岗的,申报专业应与执业注册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