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湖南省湘潭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卫职改〔2011〕1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省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11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坚持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有机衔接的原则,参评人员的评审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实行综合性评审,专业理论、论文评审、申报材料评估、面试(面试仅限于申报正高职称者)四项成绩按一定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再根据一定通过率划定综合成绩合格线。对综合成绩合格,所在单位已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并有相应空余岗位的参评人员,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可进入高评委会评审程序。高评委会根据《通知》精神,按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相应标准条件,结合核定的专业和空余岗位数进行综合评审,经高评委会综合评审通过的人员报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其职称资格,取得职称资格的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对综合成绩合格,但所在单位未完成岗位设置工作或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参评人员,暂不提交高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保留其综合成绩,在2013年前经省职改办审核,所在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且有相应空余岗位后再报高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通过人员报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其职称资格,取得职称资格时间自高评委会综合评审通过之日计算。
二、申报对象
2011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成绩达到申报合格线(各专业各级别申报合格线见附件2),且符合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相应级别和相应专业申报条件的,可申报今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任现职称后正在或曾经承担援藏、援疆、援外任务,援助时间在1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专业理论考试一次。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1、申报正高级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
2、申报副高级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含市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县级以下(含县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3、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工作满3年;
(2)具有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不须提供此证)。
(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等)相一致。申报护理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三)论文要求。
1、申报正高级职称者,须提供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
2、申报副高级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提供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提供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2篇,其中1篇须为公开发表的论文,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3、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应为《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湘卫职改办〔2010〕3号,以下简称《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查询到的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