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浙江省医学系列高级职称儿内科仿真模拟试题—造血系统疾病(三)
第五节 造血系统疾病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病史采集 】
1. 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病历。
2. 出血的缓急、程度和部位。
3. 有无神经系统症状。
4. 发病前期有无感染史,治疗经过及反应。
【 检 查 】
1. 入院后1小时内完成体检;重症15分钟完成体检。以自发性皮肤、粘膜出血为主要症状,应注意颅内出血的症状及体征。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2. 实验室检查:血象及出血常规(血小板、出凝血时间等)检查,网织红细胞计数,毛细血管脆性试验,骨髓检查。有条件者作血小板抗体检查。
【 诊 断 】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1. 根据病史、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检查,可明确诊断。
2. 应与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结缔组织病、恶性肿瘤、败血症等引起的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或症状性血小板减少症鉴别。
【 治疗原则 】
1. 一般治疗:卧床休息,避免外伤,防治感染。大量出血时可予输血,必要时输浓缩血小板。
2. 肾上腺皮质激素应用: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常用的药物有强的松。如出血已控制,应逐渐减量。疗程4 周左右。
3. 免疫抑制剂应用:应用激素治疗无效者或脾切除无效者可试用。
4. 大剂量丙种球蛋白静注。
5. 脾切除。
6. 止血药物及辅助生血小板药:大剂量维生素C、维生素保留、安络血、止血敏可有止血作用。恢复期可加用氨肽素、利血生等,可能有利于血小板恢复。
7. 病情复杂,处理困难,需请相应专科或上级医生会诊。
【 疗效标准 】
1. 治愈:出血症状消失,血小板计数>100×109/L,持续3 个月以上无复发。
2. 恢复:出血症状消失,血小板计数>100×109/L,观察尚不足2个月。
3. 好转:医学,全 在线.提 供www.med126.com出血症状消失或好转,血小板计数较治疗前增加>20×109/L,但未达到100×109/L,连续检查和观察2周以上。
4. 无效:未达到好转标准者,至少观察4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