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卫生局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精神医学与心理卫生专业)
精神医学与心理卫生专业
(一)必备条件
1、能正确诊断及治疗精神心理障碍的常见病、多发病。
2、掌握各类抗精神障碍疾病药物的作用机制与使用原则。
3、能正确诊治各类精神疾病所致的综合症。
4、掌握各类心理障碍问题的诊断及心理干预技术。
5、熟悉各类抗精神病药物毒副作用的处理。
6、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的诊疗和开展新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主任医师要求10条,副主任医师要求8条;设区市级:主任医师要求9条,副主任医师要求7条;县级:主任医师要求8条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副主任医师要求6条)
1、掌握现代精神医学与临床心理学的发展方向。
2、掌握精神心理障碍发生的神经生理学基础。
3、掌握精神心理障碍发生的心理学基础。
4、掌握精神心理障碍发生的生物、心理、社会等综合因素作用的机制。
5、熟悉精神障碍的各类临床检查与诊断。
6、熟悉各类常用的心理测量工具及使用原则。
7、熟悉颅、脑电图的图形分析与临床应用。
8、掌握各类特殊人群精神心理障碍发生的特点与临床处理。
9、熟悉精神分析理论及其在精神心理障碍诊疗中的应用。
10、能熟练掌握2种以上心理治疗技术。
11、熟悉电痉挛(MECT)技术及其临床应用。
12、熟悉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基础。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担任2次以上病房(或门诊)主治医师工作,每次不少于6个月(或门诊10个月),主管或负责的病例的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独立开展各类心理治疗合计100小时以上。
担任精神(心身医学、心理咨询)科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主管或负责的病例的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独立开展或指导下级医生开展各类心理治疗合计200小时以上。
详细信息:《江西卫生局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条件(2011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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