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材料
1、《2012年度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三)报考程序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五、考试效用
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凡符合当年相应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条件并考试合格者,方可向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报送评审的相关材料,经逐级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的评审,并将考试成绩计入评审成绩。考试成绩与专业组评审成绩权重为5:5,评审总成绩=考试成绩×50%+专业组评审成绩×50%(免试人员评审总成绩=专业组评审成绩)。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凡不符合当年申报条件中学历和资历要求,提前参加考试者,其成绩无效。
六、考试组织实施
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共同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辽宁省卫生厅人事处,具体负责考试管理工作。
承担考试任务的各考点负责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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